红山区委统战部集中学习领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三个文件
发布时间:2016-02-03 15:26 浏览次数:5323

    2016年2月2日,红山区委统战部在会议室集中学习区委宣传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赤红宣发〔2016〕2号)精神。区委统战部机关党员干部就所学内容和如何结合实际做好统战工作进行了研讨。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以这次学习为契机,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抢抓机遇,开拓进取,以实际行动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用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指导实际工作。二是把学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工作来完成。三是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精神的贯彻落实中来,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