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委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县委主要领导抓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组织发改、经信、国土等19个部门负责人先后到天津、青岛、广州等地进行了考察学习,聘请了天津青岛两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任放管服改革顾问。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召开全县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及推进会议。制定了以“3+1”审批流程再造为主要内容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以及《宁城县行政审批问责办法》《关于加强涉及行政审批方面中介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梳理权力清单的通知》,梳理审核涉及37个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10类权力事项7104项,并及时在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开。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新梳理进驻便民服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260项,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审批时限51%,优化一次性告知单、服务指南186项。将宁城县“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其中“马上办”事项230项、“网上办”事项20项、“就近办”事项31项、“一次办”事项169项。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定期进行更新完善,进一步促进审批流程的优化再造,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为方便社会监督,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设置了意见反馈电子邮箱和电话。
加大收费清理工作力度。实行收费清单管理,按照收费管理权限的规定,制定了《宁城县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宁城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规定进行调整、清理和取消收费项目。
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宁城县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讲座、法律服务进企业、建设法治文化广场等活动,注重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工作,让非公有制经济业主充分了解、熟练运用相关法律知识,依法、守法发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检察院在办案中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法院对于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民事诉讼案件,首先转入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人民调解,缓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减少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诉讼成本;对于诉讼中的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民事案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为双方当事人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做好调解工作,减少矛盾的发生率,提高生效裁判文书的自动履行率,最大限度的保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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