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12日,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兴安带队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就《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到翁旗开展执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彦峰,市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青格勒,翁旗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明君,翁旗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呼格吉乐图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翁旗乌丹清真寺、梵宗寺、全宁街道北大庙村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宗教事务管理、基层网络建设和宗教违法现象治理情况,并于4月12日组织召开座谈会。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