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涉牧涉农企业发展“助推器”推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0-08-24 11:14 浏览次数:5195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牧民收入增长、农村牧区民生改善,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翁旗充分发挥合同行政监管职能,整合合同监管资源,创新帮扶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合同助牧帮农工作,当好涉牧涉农企业和农牧民发展的“助推器”。

一是建立涉牧涉农企业帮扶台账。对从事农产品加工和购销企业及种植养殖基地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建立涉牧涉农企业经济户口和帮扶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利用市场主体数据库优势,为农牧户提供涉农牧企业与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帮助农牧户确认其主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了解其履约能力与信用状况。

二是开展“合同帮扶宣传月”活动。将每年8月定为“合同帮农宣传月”,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涉牧涉农合同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公布涉牧涉农合同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不断提升涉牧涉农主体依法签约、诚信履约、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开展涉牧涉农企业“大走访”活动。以发放调查问卷、深入走访调研等方式,分析涉牧涉农企业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合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确保帮扶举措落到实处。根据涉牧涉农产业特点,充分发挥基层合同帮扶职能作用,因地制宜开展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合同帮扶活动。即:促成一类“订单农业”的签订和履行、审查一份涉牧涉农合同、帮扶一户涉牧涉农企业、开展一次合同法规的宣传活动、到涉牧涉农企业讲一次合同法律知识课。

四是培育涉牧涉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以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引导涉牧涉农市场主体不断提高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把培育、发展“守合同重信用”涉牧涉农企业作为服务农村牧区市场主体、打造诚信品牌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诚信示范宣传和失信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涉牧涉农诚信经营环境。

五是规范指导签订涉牧涉农订单。对涉牧涉农企业自制的订单农业合同示范文本进行重点指导,对文本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明确、条款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等进行把关,纠正垄断、失信行为。积极为订单农业提供合同咨询服务,增强双方对涉牧涉农合同法律约束性的认识,指导当事人依法签订、变更合同,指导涉牧涉农合同当事人依法履行合同。

六是制定推行涉牧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从规范涉牧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入手,加大对订单农业的事前指导、事中帮扶、事后监管。结合实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农牧产品订单、农作物种植养殖等涉牧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从源头上帮扶涉牧涉农市场主体依法签约、规范履约,提高涉牧涉农合同履约率。根据农牧业发展情况,制定1——2份涉牧涉农合同示范文本。

七是做好涉牧涉农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信用良好的涉牧涉农企业,为金融机构和涉牧涉农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之间架起资金流通桥梁,帮助涉牧涉农主体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瓶颈”问题。以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为切入点,鼓励农牧业生产经营者以及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以现有的生产设备、农机具、原材料、已生产的农产品、牲畜、原材料、半成品办理抵押登记获得贷款,破解涉牧涉农市场主体融资难题。

    八是严厉查处涉牧涉农合同违法行为。开展涉牧涉农合同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涉牧涉农合同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惩处力度,强化对涉牧涉农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规范监管,重点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规范整治。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过受理投诉举报等途径,扩大案源线索,及时排查涉牧涉农合同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避免坑农害农现象发生,切实保护涉牧涉农主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市场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