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旗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工作专题调研
发布时间:2019-10-20 11:23 浏览次数:5270
 

为进一步了解克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克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工作顺利实施,10月15日至17日,旗委常委、统战部长梁明达、旗人大副主任娜仁、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长图门白音、旗政府副旗长王柱组织相关单位就克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巴彦查干苏木、阿斯哈图景区、旗政府(翻译室)、文旅局、行政审批大厅农商银行、城管局、检察院、法院、环保局、云杉社区和克什克腾口传文化研究室,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旗社会市面蒙汉并用管理工作、蒙汉双语服务及翻译工作、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以及创建全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检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员单位对本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详细汇报。

听取汇报后,调研组就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市的要求,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开展起来,按照全旗创建方案的要求,2019年完成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任务,2020年努力晋升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并对完成的常见工作进行巩固提升。二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克旗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在全社会唱响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苏木乡镇、进街道、进嘎查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三要聚焦短板,开展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各创建成员单位要在下一步工作当中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通过舆论引导、强化教育,服务好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群众生活水平再提升,重点培育一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范,打造一批在全区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能示范引领和可推广复制的特色亮点,为我旗顺利通过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验收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为进一步争取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