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至9日,赤峰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克旗就《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旗委常委、统战部长梁明达,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娜仁,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长图门白音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到旗公安局办案中心、法院立案大厅和检察院服务中心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各部门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蒙古语服务情况及双语服务人员数量比例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在召开的座谈会上,梁明达从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三个方面就我旗《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本部门蒙古语言文字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交流。
在听取汇报后,调研组对我旗《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条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形势和今后的工作思路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调研组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和宣传《条例》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条例》精神逐步深入人心。要按照《条例》要求,继续加强“双语”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广大蒙古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加大对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的集中整治和规范力度,进一步提高蒙古语言文字在民族地区的社会地位,形成全社会高度重视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局面,为地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