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旗委出台《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民主协商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06-15 01:36 浏览次数:5120

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有关要求,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意见》(内党办发)〔201656号)、《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党协商工作的通知》(赤党办发〔20164号)等文件精神,66日,中共克旗委印发《中共克旗委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民主协商工作的实施办法》(克党发〔201618号),明确了党外代表人士民主协商的具体内容、形式、程序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民主协商工作,推进协商民主发展。

党外代表人士民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本旗在贯彻落实上三级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旗实际制定了这个实施办法,实现了本旗党外代表人士民主协商工作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实施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党外代表人士扩大参政议政范围、畅通意见表达渠道,有利于增进政治共识、广泛凝心聚力,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