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人民法院设有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庭、民事庭等8个内设机构及巴彦汉、宝日勿苏等5个基层法庭,现有干警170人,其中少数民族125人(蒙古族121人、满族3人、回族1人),占比73.5%,面向巴林右旗18.6万余蒙汉各族群众,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和诉讼服务。
近年来,巴林右旗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依法审执案件、维护民族团结为己任,做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五个纳入”,依托各类载体扎实推进创建示范工作,先后被评为市级、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单位。
提高政治站位,健全民族团结创建机制
坚持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五个纳入”的创建工作思路,即纳入到党组议事日程、纳入到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到党建队建意识形态工作中、纳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纳入到宣传专项工作中,并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庭室,目标考核到每一个人,确保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全覆盖。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完善协调、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车辆、通信、经费和人员四重保障,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机制。通过上下齐抓共管、层级通力协作,切实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民族团结思想基础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党组会议、党建工作会议、全院工作会议等,都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研究部署,要求领导干部和普通干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严格遵守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玉龙先锋”线上学习平台及线下邀请专题讲座等方式,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开展民族政策理论知识测试和知识竞赛等方式,巩固和检验干警的学习成果,凝聚民族大团结的思想共识,坚定了干警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治认同和对中华民族、伟大祖国的爱国认同。
坚持选育融合,壮大民族法官人才队伍
围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审判人才队伍,在员额选任、公开选拔时,划出适当的名额和岗位,定向选拔少数民族法官,把优秀少数民族干警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在两次员额法官选拔中,共有25名少数民族干警被任命为员额法官,占法官总数的71.4%;24名民族干部被任命为中层领导职务或解决职级待遇,占到了任职干部的72.7%;重视双语政法干警的选拔培养,在每次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专门留出固定名额用于选拔招录蒙汉兼通的优秀少数民族人才,对少数民族考生,条件适当放宽,采取先招录后培训的方式培养民族审判人才。自2015年以来,我院共招录蒙汉兼通政法专项编制干警6人,通过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过渡考试和社会聘用制书记员考试聘用蒙汉兼通书记员12名;深入开展资深双语法官“传、帮、带”活动,有效提升年轻少数民族干警的工作能力;积极选拔少数民族干警赴区内外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培训和各级民委举办的各类培训,充分利用法官讲坛、专业法官会议等平台,结合具体案例开展经常性的学习、讨论,培养出了一批既懂审判业务又通晓民族语言、熟悉民族风俗的审判人才。积极组织开展“争先评优”活动,对法院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及时进行表彰、树立榜样。
立足审判职能,提供优质特色诉讼服务
谋划民族特色诉讼服务一体化格局,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打造了一站式、智能化双语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蒙汉双语服务岗,在院徽、指示牌、宣传标语等处均使体现蒙元文化元素,编写蒙汉双语诉讼指引手册,提供常用蒙文文书模板,为各少数民族当事人提供均等化诉讼服务,使双语接待成为了常态化;打造“双语审判团队”,为每一审判团队配备至少一名蒙汉兼通的干警,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基本权利。同时,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件,做到双语调解、双语诉讼和制作蒙文裁判文书,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树立“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的蒙古语审判执行工作理念,引领审判执行业务庭室用蒙文蒙语“多办案、办好案”,自2017年以来受理并审结蒙古语诉讼案件10304件;针对牧区群众居住偏远分散的特点,创新便民利民机制,因地制宜开展了移动法庭、巡回办案等措施,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少费心,组织办案人员深入易地扶贫搬迁点、社区乡村、田间地头和牧民家中,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化解矛盾;注重总结适合少数民族群众的纠纷调解化解机制,针对不同少数民族当事人的文化生活习惯和心理特点,在庭前、庭中、庭后进行穿插式的沟通和调解,同时邀请少数民族地区德高望重的老同志、老干部等参与调解、执行等工作,有效促使当事人快速达成了和解。同时,主动邀请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提出意见建议,助力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
丰富宣传方式,提高民族地区法治水平
大力开展法律法规蒙文蒙语普法宣传,院里成立领导小组,各庭室结合工作组织普法活动,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普法宣传网络。坚持把审判执行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有效载体,充分利用节庆活动以及“千名干警送法下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设立法律咨询台,为老百姓答疑解惑,发放蒙汉文版本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实现了“法律八进”的生活化、常态化、大众化。开展蒙文巡回审判送法下乡,5个基层法庭适时深入农村牧区,在及时审理大量案件的过程中,坚持以案说法,寓教于案,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逐步增强了各民族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在利用传统媒体和以往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路,通过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型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知识,提高了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积极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因涉法涉诉而出现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实施救助,并协同旗司法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与帮助,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了严格司法中的人文关怀。建设办公楼民族团结教育长廊,小到门牌、指路牌、各种提示标语,大到各类文件、图版等均采用蒙汉双语。设立民族图书专柜,整理了近千册的蒙古文图书、报刊,营造了学习使用蒙文蒙语的良好氛围。
促进民族团结和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民族地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基础。巴林右旗人民法院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把审执业务与民族工作有机融合,通过优化法律服务环境、创新法律服务举措,突出了自己的底色,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践行了自己的使命,独树了一面依“法”护佑民族和谐、执“法”促进民族团结的旗帜,营造了各民族干警之间默契配合、办案干警与各族群众之间和睦相处的良好工作氛围,成为了巴林右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行列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