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宗教事务局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07-17 15:15 浏览次数:1447

为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7月16日宗教事务局到荟福寺组织教职人员集中学习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学习会上,旗宗教事务局干部牧仁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作了领学辅导,引导全体教职人员书面学习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会上要求,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要认真贯彻《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设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每年向旗宗教事务局提供财务报告,定期以适当方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接纳信教群众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宗教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