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民委积极推进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
发布时间:2020-05-10 07:35 浏览次数:1339

巴林右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认真贯彻党的民族语文政策,发挥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作用,加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营造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促进幸福巴林、文化巴林建设。

一是重视理论学习。旗民委高度重视党的民族语文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加强民族工作干部学习教育,年初以来,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会议、党员会议,采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赤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旗委、旗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和履职尽责能力。

二是推进联动配合。推进社会市面蒙汉文字并用是一项社会性强、覆盖面广、工作量较大的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的齐抓共管、共同配合。在旗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旗民委主动沟通联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翻译室等相关部门,经常交流工作、共享信息,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社会市面用文监督管理联合体,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转。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旗民委严格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日常监管、业务监督,认真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旗里的部署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执行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制度,共同为幸福巴林、文化巴林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