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召开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0-04-09 15:30 浏览次数:12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语文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推动蒙古语言文字学习使用规范化,增进民族团结、弘扬民族文化,促进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4月8日,巴林右旗召开了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

会上,旗民委主任胡日查同志宣读了《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与会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提出了意见建议。旗政府副旗长斯钦图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开展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规范化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语文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和人力、干字当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提升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准确率、规范率,为推进“幸福巴林右旗建设”、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成果、促进蒙古语言文字学习使用规范化及其繁荣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负有社会市面用文监督管理职责的旗直有关部门、各苏木镇(街道)分管负责人,旗民委全体干部、部分广告牌匾制作单位法人代表等50多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