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9-06-13 15:36 浏览次数:1411

      612日,巴林右旗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推进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旗委书记黄彦峰,旗委常委、旗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旗长浩毕斯嘎拉图,旗委常委、旗政府副旗长邱鹏,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学磊,旗政府副旗长斯钦图,旗政协副主席萨如拉,旗法院院长康爱军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自治区关于命名第五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赤峰市关于命名第四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决定》等文件,并传达学习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旗委书记、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彦峰做重要讲话。他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为了今年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目标,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创建工作,能够更好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强大力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旗加快发展。二、坚持着眼大局,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牢牢把握发展经济这个核心、改善民生这个根本、维护稳定这个保证、教育引导这个基础。三、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我们要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精力、干字当头、全面攻坚,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力争全面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目标,奋力开创幸福巴林右旗建设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会议由旗人民政府旗长浩毕斯嘎拉图主持并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旗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创建工作。一要创建认识再提高、二要责任再压实、三要思想引导再深化、四要舆论氛围再营造、五要特色亮点再挖掘。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是全旗的重点工作之一,时间紧,任务重。今年,我们要巩固成果,持续推进,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部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方向,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奋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

       旗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苏木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副职,获得创建民族团结进步、蒙古语言文字先进荣誉的部分集体和个人,创建办工作人员,新闻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