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巴林右旗巴彦琥硕镇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深入推进民族宗教工作。
一是建立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和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对全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到位。
二是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统战办、政法办、民政办、团委、妇联、卫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嘎查村党支部书记为本村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责任人,各村统战委员为联络员,负责全镇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并定期研究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召开2次统战、宗教工作例会,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总结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并报送镇党委和旗委统战部。
四是加强监管。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责任人,要认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提高自律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在自我整改完善中不断创新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任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