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扶贫办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13 16:26 浏览次数:1277

一是突出表率作用,树立民族团结良好形象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始终发挥表率模范作用,坚持将民族团结工作作为促进扶贫工作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将民族团结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积极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建设。

发挥职能作用,铺就扶贫工作进步基石。扶贫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使各族干部、职工在工作、学习中充分的交流与融合,更新了思想观念,增进了民族间的兄弟感情。

三是践行为民宗旨,巩固民族团结群众基础。扶贫办始终心系群众,从转变农牧区各族群众思想观念、提高农牧区各族群众实用技能、拓宽致富门路等方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谋,极力帮助农牧区各族群众。

四是构建大扶贫格局,助力农牧区长远发展。一方面对贫困人口本身实行优惠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其自身发展能力;为贫困人口发展经济提供优越条件,营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在巩固和发展扶贫成果的同时,对没有扶持过的嘎查给予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扶持,从而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同时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加大解决贫困力度,发挥扶贫资金在解决贫困中的重大作用。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各类扶贫资金投放在目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