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扶持资金 积极建设蒙药制剂中心
发布时间:2017-05-14 16:43 浏览次数:4838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大力提升蒙医药中医药特色优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全区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财政厅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蒙医中医医院蒙药中药制剂能力建设。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确定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蒙医医院等10所基层蒙医中医医疗机构作为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蒙药中药制剂能力建设单位

通过项目建设,将使旗蒙医院制剂室达到《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GPP)要求,有效提升蒙药制剂的服务能力,并能承担全旗范围内其他蒙药制剂的技术人员培训和基层医疗机构蒙药制剂的委托配制和调剂任务。接下来,旗蒙医院将通过自主建设的形式,积极展开制剂室建设项目,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备生产设备,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突出蒙医药特色,以满足群众需求且方便价廉为着眼点,展现蒙医药独特疗效。